第六章:適結婚時間判斷
<p><br/>(一) 依從歲運每年流年推算, 尤以十六歲至四十歲止, 二十四年<br/>內的流年歲。<br/>(二) 夫妻兩人生年皆為陽干, 必在陰年干流年結婚。<br/>(三) 夫妻兩人生年皆為陰干年生, 則必在陽年干的流年結婚。<br/>(四) 夫妻兩人生年有一陽一陰則以男為主。1.男人陽年生則陰年<br/>結婚。2.男人陰年生則陽年結婚。3.有以上二項情形往往先<br/>同居後結婚, 或先懷孕後結婚亦同。<br/>(五) 出生年為陽年干男人, 往往在三合年的次一年結婚, 例如:<br/>申年生人在辰年三合年的次一年已年才結婚。<br/></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