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rey573 发表于 2020-2-15 16:22:02

为什么放弃治疗会成为一种治疗(下)?

这是我听来的一个案例(稍微做了点改编):
一个老红军已经失眠很久了。他找到一个很著名的精神科医生来治疗。他跟精神科医生说:
“大夫,我每天晚上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翻来覆去睡不着觉,我该怎么办?”
那个医生想了想,说:“你在说谎吧?怎么可能有人会整晚睡不着?如果整晚睡不着,你不早就死了?”
老红军急了,“我骗你干嘛?我到你这儿找乐来了吗?我就是睡不着啊!”
医生说:“我不信。”
……
两人争执了一会。医生说:“这样吧,你证明给我看。今天晚上你回去,你就盯着天花板,跟自己说,我要睡着了,我就是老杂种!你要没睡着,你明天再来找我。”
结果那个老红军回去后,盯了会天花板,很快就睡着了。
我自己也经常用这样的方法来帮助来访者克服睡眠问题,尤其是那些因为担心失眠影响学习和身体健康的来访者。我有一个来访者,每天9点多久早早上床睡觉,然后每天要辗转到晚上两三点才能睡着。他很担心这样的节奏影响他考托福。我跟他说,你不是担心自己的英语考试吗?你可以在9点到11点之间背英语单词,11点30之前绝不允许自己上床睡觉。如果还睡不着,继续背英语单词。他真这样做了,结果一星期后睡眠就变好了。
为什么这样的方法会起效?当人们失眠时,睡觉在意识中变成了一件艰难而痛苦的任务。而当任务是“不睡觉”时,睡觉忽然变成了人们想要的东西,而克制睡觉的诱惑反而变成了一件难事。在这样的思维中,思维的悖论被打破了。人们不会再因为担心得睡不着觉而睡不着觉。
在经历过奥斯维辛集中营的心理学家弗兰克在其名著《活出生命的意义》中说:
“正是恐惧导致了所害怕的事物的出现;另一方面,正是过度渴望使其所希望的事情变得不可能。”
“恐惧”或“过度渴望”的本意是让人逃离或趋近自己想做的事,结果反而让他们不想要的事发生了。为了防止“恐惧”和“过度渴望”坏事,他发明了一种叫“矛盾意向法”的治疗方法。在这种治疗方法中,他鼓励来访者越是害怕什么,就越在意向中努力让这件事发生。比如,如果你要准备一个讲座,你担心自己在讲台上会脸红,弗兰克就会建议你努力让自己脸红,来看看自己究竟能脸红多久。如果你担心自己出汗,他就建议你尽量出更多的汗。
“矛盾意向法”的核心,就是让你放弃对害怕事情的逃避,相反,通过引出让你害怕的事情,来达到消除它的目的。如果你特别担心自己会和别人说话时会脸红,无论你在意识中努力让自己不脸红,还是努力控制自己脸红(矛盾意向法),其实都没什么作用。该脸红还得脸红。但是,如果你在意向中努力让自己脸红,真脸红时,你至少会觉得这是你自己引出来的,而不会因为脸红的“不期而至”而感到慌张。这时候,你的控制感就慢慢回来了。而你也会逐渐发现,这些问题其实并没有那么可怕。
这种方法有时候也可以治疗拖延症。别看大学的研究生或教师宿舍晚上经常灯火通明,这都是因为:“他们经常用晚上入睡前的一点努力,来弥补白天浪费时间的内疚感。”经常很多人到拖延到10点、11点了,才发现自己什么也没做,不得不摆出努力的姿势。但是晚上工作的效率并不高,而且晚上工作太晚,影响睡眠,白天就会变得没精神。
我跟来访者商量的做法正好想法:如果白天没完成目标,那么晚上就不许工作,只许玩。
玩什么呢?他们在拖延的时候玩什么,现在就玩什么。
很多来访者会觉得奇怪,这是奖励白天不工作吗?但是当他们真玩的时候,他们会有一种奇怪的内疚感,觉得特别想去工作一会。按我们的约定,他们又“不得不玩”。在这样的语境中,“工作”和“玩”的意义发生了变化。工作变成了想做的东西,而“玩”变成了一种惩罚。很多人发现,当他们晚上“不得不玩”时,他们白天的效率居然提高了。最有趣的是,当他们白天的效率提高到能够完成他们的目标后,他们晚上也不愿意去“多玩一会”,而愿意继续工作。
这些改变的策略看起来和常识相悖,却很有效。它们打破了改变的悖论,让“改变”不再诱发新的循环。
当然,说服来访者相信,或者让来访者下决心引出他们原先“明明不想要”的行为,并如容易。
正念提供了一种更温和的方法。当控制和改变本身成为问题,正念的要义,在于锻炼人们“觉察”的能力,进而用“觉察”代替控制。无论是焦虑抑郁这样的消极情绪,还是伴随着这些消极情绪的“控制的企图”,都变成了觉察的对象。“觉察”这个动作本身就包含一种接纳的态度。觉察的动作很自然地把“觉察的你”和“作为觉察对象的你”分开了。所以无论你的想法多么消极,觉察的你总是云淡风轻的。当觉察代替控制时,行为的悖论就解开了。当然“觉察”同样需要练习。
所有这些方法,都是围绕问题来设计的。更多的时候,当我们提给自己一个“如何改变”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的解答非但不能引发有效行动,还会带来行为的悖论,那通常是这个问题提得不对。不是所有的问题都有答案,也不是所有的问题都需要解决。有时候,只有合适的问题才能带来合适的答案。如果怎么才能让自己不焦虑不是好问题,做什么才能让自己更快乐、更专注、与他人有更深刻的联系,能过更有意义,也许是更好的问题。
所以当森田说“带着症状生活”的时候,他还说“为所当为”。他其实是说,先别管这该死的问题了,看看假如没有这个问题的话,你想过怎么样的生活,然后假装没这样的问题,照着活吧。当弗兰克发明“矛盾意向法”的时候,他工作更重要的一面,也在致力于帮助人找到各种生活意义。独特的人生意义,才是引发改变的更重要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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