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尊门 发表于 2019-8-14 23:12:49

房产中介“宏兴红”涉嫌吃差价,又有多名消费者投诉,这次一套十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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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关注海口宏兴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涉嫌“吃差价”一事。房屋买卖双方颜先生和林先生称他们遭遇房产中介“宏兴红”暗箱操作,房屋买方颜先生以90万买下的房子,房屋卖方林先生才收到68万,中间存在22万元的差价。事情报道后,又有多名消费者打电话,说他们在与海口宏兴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交易时,遭遇了类似的情况。下面我们要看到的周女士就是其中的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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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女士说,今年一月份,她准备将自己的房产出售,当时,宏兴红的销售员就带了几人来看房子。当时一户陈姓人家比较中意,有意向购买。看完房后,1月16日,周女士的丈夫和海口宏兴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下卖方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约定房价938000元;合同上,甲方海口宏兴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代表为毛文敏;一个多月后,2月28号中午,周女士见到了房屋的买方。当时,他们就觉察到了异样。





房屋卖方周女士称,“当时带过来的人叫谢青甫,过来以后他就不跟我们交流,完全不交流,他就说我想买房,还没结婚。当时我一见到那个买房的时候我就记得他没有去看过房,我当时就问了他们销售员,我说这是那一家几口吗?他说是,他们确实跟我说是,我问了毛经理(毛文敏)不止一次,这是那一家的吗,包括他跟我谈价格的时候我说是不是卖给那一家人的,他说是。”


最终,与周女士一家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以938000元买走这套房的是谢青甫,而不是一开始有意向购买的那位陈先生。周女士说,签订了合同后,中介公司又要双方办理了委托公证。



公证结束后,周女士说,宏兴红公司的中介人员要求他们提供一张银行卡,称是方便买方用来过户时使用。周女士的丈夫就把自己一张平时很少用的银行卡交给了海口宏兴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毛文敏。半个月后,3月14号,周女士的丈夫突然收到一条银行的通知短信,显示那张卡转入99万元。第二天,这些钱又分三笔转了出去,这让他们感到非常奇怪。



房屋卖方周女士表示,“因为我们总房价,你想一想,总共才93万8,贷款就贷了99万,你说是不是很奇怪,我老公就意识到不对了,但是因为他确实很忙,然后我去老房子那里看一下,我带两个小孩去那里敲门没有人,没人过后就又把这个事忘了。”




后来,中介又在6月份,将周女士丈夫的银行卡寄了回来。直到最近周女士一家看到《直播海南》关于宏兴红公司的报道后,才又记起了这件事。于是他们去银行查流水,发现2月28日,也就是他们与谢青甫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的当天,一个名叫苏某桥的人,将938000转入了他们的账户。然而到了3月14号,又有99万元转入,银行流水上显示是“给陈先生的贷款发放贷款”。3月18日,这99万元又是分三次转给了海口宏兴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这让周女士一家很意外,签合同的不是谢青甫吗?这个打款人苏某桥是谁?为什么贷款的人又是陈先生呢?这笔钱为什么最后又是转入了海口宏兴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账户呢?



房屋买房陈先生称,1月14号,看完房后,他与海口宏兴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了买方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约定以1040000的价格买下周女士家的房子。2月28号,陈先生见到了拿着委托公证书来的谢青甫,并跟他办理了房屋买卖事宜。


房屋买方陈先生介绍,(记者:见到谢青甫你们不觉得奇怪吗?)“中介说是卖家的朋友,然后卖家委托他来办理的,这样跟我说,28号下午就去店那里签了买卖契约。”




在陈先生提供的房地产买卖契约上,显示出卖人为周女士的丈夫,旁边写着谢青甫代四个字,成交价格为1040000;而周女士的房地产买卖契约上,谢青甫则是买受人,成交价格为938000,相差102000元。而奇怪的是,买卖双方都不认识这名谢青甫。他究竟是什么人,在这场交易中又扮演了什么角色呢?面对这种种不解之处,周女士也再次梳理了这套房屋的买卖时间线。

房屋买卖时间线

1月14日,房屋买家陈先生,在看完房后,先向海口宏兴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缴纳了购买房产意向金3万元;并与宏兴红公司签下了买方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约定以1040000元购买周女士家的房子;

1月16日,房屋卖方周女士的丈夫和海口宏兴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下卖方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约定房价938000 元;

2月28日中午,谢青甫与周女士的丈夫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约定以938000 元的价格买下这套房,当天苏某桥将938000转入了他们的账户;

2月28日下午,谢青甫代周女士的丈夫,将房子卖给陈先生,房价1040000元;至此,102000元的差价产生。

而记者发现,在房屋买卖双方提供的材料中,只有买卖双方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盖着宏兴红公司的印章,两份房地产买卖契约上则没有,只有手印。



神秘人谢青甫是投资客?

曾因低买高卖被调查

这个谢青甫究竟是谁,十万两千元的差价,到底进了谁的口袋,中介公司又在中间扮演怎样的角色,我们继续来看记者的调查。

为了弄清楚谢青甫的身份,询问十万两千元差价的去处,周女士先与之前接触过的海口宏兴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联系。

按照这名负责人的说法,谢青甫是一名投资客,是海口宏兴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海甸分公司经理毛文敏的朋友,对此,毛文敏予以否认。



无奈之下,周女士向职能部门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中介服务企业管理部投诉。据了解,跟周女士接触的这个谢青甫,已经在二月份职能部门处理宏兴红公司低买高卖的案件当中出现过。

职能部门经过比对发现,跟周女士接触的谢青甫和职能部门在二月份查处宏兴红时涉及的谢青甫,身份证号完全一致。据了解,在二月份职能部门处罚宏兴红公司的那起案件中,谢青甫同样是取得了原房主的委托公证后,以房主亲戚的身份跟买家进行交易。而在二月份,职能部门的处罚中明确规定,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将宏兴红公司的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要求该公司限期一年进行整改,整改时间自2019年2月21日起至2020年2月20日止,整改期间暂停海口宏兴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商品房交易合同网上签约资格,可周女士房屋买卖中涉及的多份合同,都是在2019年2月21日之后。





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中介服务企业管理部部长易海表示,“这个合同是2月28号,已经是在我们对它进行处罚之后,还来做这个中介业务是违规的,你没资格是不能做的。”


整改期间开展中介业务

“宏兴红”再违规职能部门将调查

针对周女士的投诉,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中介服务企业管理部也将进行调查。与此同时,在之前关于颜先生和林先生的案件中,职能部门调查发现,给双方办理中介业务的两家分公司,均是违规开展中介业务。

按照要求,房地产中介公司应在取得营业执照和海口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证才能开展业务办理,而据调查发现,海口宏兴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南海大道分公司并没有取得这方面的备案证,宏兴红国瑞城分公司的备案证已经过期。



主播评论:房住不炒

为何投资客会一再出现?



细看周女士和陈先生手中的合同,可以发现,双方早已在1月份就见了面,并有了购买意向,可就在这时候,突然冒出来了一个他们都不认识的谢青甫,房价也出现了十万两千元的差价,而在几方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海口宏兴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人一直在场,在整个事件中,“宏兴红”的工作人员到底充当什么角色,相关部门正在调查,但对于谢青甫的身份,“宏兴红”的工作人员直言是投资客,“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国家大政方针早已确定,为何“宏兴红”明知谢青甫是投资客,还任由他几次参与到房产交易中来,到底是投资客在扰乱海口的房产市场,还是相关公司诚信缺失,对于这一系列问题,我们将一追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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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戴玉春、黄露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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