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笔居士 发表于 2009-1-12 22:14:05

高雄班八字讲义

女命 民国37年<br/>&nbsp;&nbsp; 日<br/>壬 壬 戊 戊&nbsp;&nbsp;&nbsp;&nbsp;&nbsp; 壬 癸 甲 乙 丙 丁&nbsp; 4岁起运<br/>寅 申 午 子&nbsp;&nbsp;&nbsp;&nbsp;&nbsp;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p>这个八字年柱与月柱, 子午冲, 日柱与时柱寅申冲, 有双冲, 天干也双克, 克的就是七杀<br/>八字的不稳定性非常强, 非常具有不稳定性<br/>上次有谈过这位女孩子是离婚之命, 婚姻不佳<br/>应该现在你看得出来原因? 为什么她会离婚, 为什么离婚以后, 仍不能有美好的婚姻<br/>緃使结两次,三次,也都不会很美好, 原因何在?<br/>从子午逢冲, 冲到夫星, 寅申冲,冲到夫宫<br/>为什么说离婚而不说会克夫呢? 因为她没有很强的伤官, 只论冲, 冲了午这个官星会离, 冲了就是动荡分离的意思, 假使说她的八字里面, 夫宫没有冲, 只是夫星逢冲, 我们就不能那么断然肯定会离婚, 因为她夫宫还很健全, 要看夫星排列得怎么样, 假使这个不是寅申, 可是她后面有七杀, 通通七杀, 上也有两个, 以这样来论呢? 緃使手宫不逢冲, 婚姻也不佳, 因为她后面没有官星了, 没有很明析的官,星后面没有夫星, 緃使不逢冲, 我认为也不美<br/>现在再冲了更不美, 加重她的情况, 等于第一次的婚姻, 絶对会离婚<br/>如果问第二次的话, 就很与启齿, 我们论命常要考虑到伤害到别人的程度有多深<br/>像这个我们直截了当的说『你是三婚四嫁之命, 妳就不要结婚, 这样有时候,如果想不开的人就会让她对人生絶望了<br/>她来问我时, 我很含蓄的说『你就保持现在, 这样子好』因为我跟她论婚姻破裂, 她就说已经破裂, 离婚了, 她问还有没有第二次婚姻, 我说『这样子啦, 第二次婚姻怕也会遇到一些困难, 如果现在还没有再结婚的话, 妳就仍然保持这样子, 不是很悠闲自在吗 ? 跟她这样子讲, 让她心里有所准备, 如果継续问, 『没关系, 継续详论, 或者我愿意接受事实』或者怎么样, 这个时候才慢慢跟她讲, 这个命我认为干脆当人家的姨太太, 算了, 要不然, 最好的情况, 找一个死了太太的,年纪比较大做人家的续弦, 我看也不太理想, 她不能单独跟一个先生在一起, 不能独占一夫, 当续弦等于真正的夫了, 一旦有了实, 使她落实了, 有丈夫了, 这个情形恐怕也有冲了<br/>如果日柱换成癸未<br/>壬 癸 戊 戊<br/>寅 未 午 子<br/>其它柱不变, 假定这样的情况, 年柱与月柱子午相冲, 月柱与日柱午,未也有合, 这样的情况下, 时柱与日柱这两个不逢冲, 可是天干双透七杀, 这样子就可以论为有外遇, 可是不一定会离婚, 因为夫宫没有受损, 夫星虽然逢冲, 有觧救之星有合, 合进夫宫, 成为怨偶, 虽然是怨偶, 两人意见常起冲突, 可是呢! 仍然会継续维持婚姻状态, 最起码维系到中年<br/>冲的力量比六合的力量大, 可是你在论命, 都不管,他这到底论冲, 还是论合, 絶对不要有这种想法, 就把它在你的眼中就是有冲有合<br/>所有的现象, 通通有出出来的, 你都要考虑到, 这些都是事实存在的, 你不能够否认, 在命格里面, 都存在这些现象, 所以不要假他不存在, 认为冲掉, 其它东酉通通不算了, 不能这样认为, 这样以后就不能够论, 他这种即冲又合的情况, 在实际她的命里, 产生什么的状况, 那么这个半合, 合到了子息,合到父母宫, 会怎么样或者合到了星是怎样</p>
<p>壬壬戊戊<br/>寅申午子<br/>譬如说看月柱与日柱寅午半合, 就可多论一条, 虽是小事, 可是小事情也是论命, 我说妳和先生不合, 常吵架, 常起冲突, 子午冲到夫星, 可是孩子跟父亲比较好, 就多论了一个小现象<br/>寅午半合, 寅为食神, 女以食伤为子女, 合到正官的夫星, 这样子, 就是从这里论了<br/>假使以你们观点, 那你就不会论这一条<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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