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笔居士 发表于 2010-11-17 01:11:31

王安石父子济恶

王安石父子济恶
王安石,临川人。宋仁宗朝,擢进士上第,授河南判官。性强收善辨,躁迫执拗,果于自用,以矫世、变俗为己任。外示恬退,屡召不起。神宗熙宁元年,越次入对,参知政事,议行新法,用吕惠卿、曾布、蔡确、元绛、章?等,创制置三司条例司,以青苗、保甲、方田、免役、市易、均输等法,颁行天下。由是出内库缗钱百万,给乡小民。户借钱一千,使纳一千三百。民不愿者,州县强散之,谓“青苗常平钱。”保甲以民为兵,立保正副连坐之法。苛急纷更,至有断腕、截指以避丁者。市易、均输则以内藏钱帛,置市京师,悉鬻于民以给用。甚至果茹薪炭,悉令给置,收其息于官。于是,天下场务冶坑,河渡房垣,皆有租课。中外骚然。迄无成功,其余法不便者类如此。斥逐大臣异己者,贬韩琦、司马光、富弼、程灏、苏轼、文彦博等数十人。引用险邪,盘据近要。又以己说创立新经,使主司用以取士。黜孔子《春秋》为断烂朝报,不列学宫。穿凿字说,流于佛老,而士风学术,颓然一变矣。安石一子名,敏慧豪横,未冠能著书数万言。然?悍阴刻,无所顾忌,早举进士,睥睨一世。不欲做小官,安石乃以所作策及注《道德经》,刊之坊间,传达于帝,使其党交荐之。帝召见,除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尝称商鞅为豪杰,以新法不行,劝诛异己者。安石一曰与程颢论事,囚首跣足携妇人冠以出,问所言何事,曰“因新法不行。”大言曰:“枭韩琦、富弼之首于市,则法行矣!”其横肆如此。熙宁八年,以《三经新义》,加安石左仆射、龙图阁直学士。明年,疽发背死。帝亦久厌安石,遂罢之。司马光入相,尽改新法。及安石死,卒成元?党人之祸。宋室遂衰。
论曰:安石,一执拗果窒人也。其志亦欲有为,但学古画葫芦耳。力欲伸其说,仇众护短,意气用事太过,故以乱宋天下,卒之天杀其嗣,身死而法不行。故君子之学,不可不纯也。虽然,洛阳鹃声,天授白眼,固宋祚之将移也。不然,地气何由南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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